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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制动器的安全性检验及故障预防


    制动器是曳引式电梯中极其重要的安全装置,制动器在曳引式电梯中具有正常运行制动和电气故障时紧急制动的功能。其动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影响着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和乘客的舒适感。据资料统计,我国现有4万台非安全制动器,每2-3年要发生一次电梯事故。制动器的故障能造成电梯溜车、冲顶或暾底事故。因此,在电梯检验过程中,必须准确理解国标对制动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检验规程》实施检验,同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电梯制动器性能安全可靠。
一、制动器的基本结构和工作特点
    1、基本结构:电梯用制动器一般为机电式制动器(摩擦型),这种机电式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制动器。主要由电磁铁、制动臂、制动瓦块、制动弹簧等组成。
    2、工作特点:工作可靠,电梯运行时制动器松闸,电梯失电后或停止运行时制动器抱闸。
二、制动器相关检验标准及要求
    1、《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002版)对电梯制动器的检验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摩擦”,检验方法为:“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并规定“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由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检验方法为:“根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气装置数量和独立性。并通过运行试验判断制动状况。”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12.4.2.1条要求:“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式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
    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12.4.2.1条要求:“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在上述情况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
    4、《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l2.4.2.3.1条要求:“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5、《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 10060—93)的4.1.10条要求:“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6、《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 10060—93)的4.6.1b条要求:“电梯在行程上部范围内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125%额定载荷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下行不考核平层要求),在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动。”4.6.7条要求:“a.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 h,各起、制动运行1000次,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b.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K,曳引机减速器油温升不超过60K,其温度不应超过8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GB 12974的规定。”
    7、《电梯曳引机》(GB/T13435-92)中规定:“曳引机制动应可靠,在电梯整机上升时,平衡系数为0.40,轿厢内加上150%额定载重量,历时10min,制动轮与制动闸瓦之间应无打滑现象。”
三、检验时发现制动器存在的问题我们在电梯检验过程中发现有不少电梯制动器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电气类问题
    1、控制制动器线圈的触点接触不良或粘连,时断时续,造成闸瓦与制动轮间摩擦而磨损加剧,导致制动力失效。
    2、制动器控制电路设计隐患

图1

图1
    如图1所示的电路:上行接触器(KS)或下行接触器(KX)在接收到指令时吸合,然后由KS、KX并联构成回路的运行接触器(KJT)吸合,制动器线圈在此情况下,电流流向为:+l10V→KS或KX→R1→R2→BZ→KJT→1l0V-,实现制动器松闸,使电梯运行。但是,在此情况下,假设KS或KX粘连,KJT通电,造成制动回路通路,抱闸不释放;这种制动器控制电路不符合控制电路国标要求。
    笔者在制动器控制回路检验过程中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经总结,制动接触器线圈的控制回路不符合标准要求有下面三种类型:
    制动器线圈不是由两个控制装置来实现;
    这两个控制装置相互独立,有逻辑控制关系;
    制动器线圈回路中另有两个以上接触器触点控制,看似有常开触点,其实在某种情况下是常闭的部分(如厅门锁回路、安全回路等)。
(二)机械类问题
    1、机械卡阻,造成制动器断电后无法合闸或合闸缓慢、制动器不打开或不完全打开。
    2、制动器安装歪斜,制动器零部件缺损。如图2所示,有的轴磨损量已达公称直径的3%-5%,间隙过大;制动轮磨损严重;制动闸瓦磨损,甚至使铆钉头露出;制动轮与闸瓦之间接触面积小于80%。制动力减少。
    3、主弹簧压力过大或不足,使两制动瓦受力不一致,其中一个过松。且制动瓦的补偿弹簧失效或太软,失去自动调节作用,制动力不足。
    4、制动器松闸时,两侧闸瓦不能同步从制动轮上离开,两侧平均间隙超标;制动时,闸瓦未紧密地合在制动轮的表面。闸瓦和制动轮上有润滑油或其他油污,闸瓦老化或表面炭化,致使摩擦系数降低,制动力不足或制动性完全失效。
    5、电磁线圈铁心存在剩磁现象,在开闸瞬间,电磁线圈力要大于闭闸制动弹簧力,在电梯到站瞬间,制动铁心被卡,不能闭合,易发生轿厢溜车事故。
    6、铁心涂上过多的油脂、季节变换等是导致沾灰粘连的主要原因,使制动铁心运行卡阻。
四、预防制动器出现问题的措施
    1、电梯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建立电梯档案、建立并落实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条件时,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早期电梯产品进行更换或改造。定期对制动器上的制动弹簧、销钉(轴)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2、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应加强对维修保养人员的能力培训,使其掌握电梯的技术要求、常见故障的解决方法,提高维修保养质量。在做好Et常维修保养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保养计划,突出重点难点,保证安全。
    3、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对于电梯的技术标准,加强对制动器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及早发现和消除制动器事故的隐患。在定期检验时,应增加对制动器外观的检验内容,并以轿厢空载上行使制动器突然失电的方法,来间接评估制动器的制停效果。
    4、电梯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杜绝制动器在设计和制造上的缺陷。当向制动轮施加制动力的机械部件不起作用时,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建议增加试验次数。并在试验确认合格后对作用于制动弹簧的螺母进行漆封。应免费承担在用电梯修理、改造的技术服务及指导工作,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调试,并对结果负责。
    5、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应根据国内外电梯技术发展及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有关电梯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或规范。应积极主动的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电梯安装、维修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从源头上消除电梯运行中制动器等安全技术的隐患。
    6、在进行制动器维修及整体调整后,应进行125%额定载荷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制停试验。
    电梯作为现代生活中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相信人们在享受快捷便利的同时,只要电梯制造安装单位严格自律,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单位和个人遵章守法,检验单位严把安全检验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宣传、执法到位,就能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舒适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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